扬子晚报网5月31日讯(记者石小磊)通过地方立法推进数字经济强省建设,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,非常必要也十分迫切。5月31日,《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,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。条例从数字技术创新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、数字产业化、产业数字化、治理和服务数字化、数据利用和保护、保障和监督等多方面,为江苏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法治支撑。
“江苏作为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压舱石,要把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作为江苏转型发展的关键增量。”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吕小鹏说,江苏数字经济发展快、规模大,但在做强做优方面还存在诸多痛点难点问题。尤其在数字技术创新驱动、龙头企业培育壮大、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与兄弟省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,有必要紧密结合江苏省情实际,通过立法加强数字经济制度供给,研究并力求解决数字经济发展中的痛点、难点问题,推动体制机制创新,努力适应数字经济加速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。
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是条例明确的“两大焦点”。为集中力量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,加快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,条例结合我省实际,规定建立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体制机制;适度超前部署数字基础设施建设,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;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创新发展,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体系;深入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,加快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;持续增强数字化治理和服务效能,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;全面加强数据利用和保护,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;有效提升数字经济治理水平,保障和监督数字经济规范有序发展。
目前,江苏已成立数字经济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。作为牵头部门,省发改委副主任高清表示,将把条例的实施与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高地、与数字江苏建设紧密结合起来,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,细化落实举措。当前江苏正在推动设立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的相关工作,同时正加快制定出台数字经济发展综合评价办法,实施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动态跟踪监测,有效加强对部门和地方的督促引导,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,推进条例贯彻落实。
校对 王菲